小编知道最近有很多的同学都在为2021年的税务师考试做着准备,所以这次也是为同学们准备了一些税务师备考经验的分享哦,如果你最近也在进行税务师考试复习的话不如一起来看一看。
 
  一、税务师考试复习重点总结
 
  《税法I》内容包含了我国实体税的9个税种和2个附加的基本政策,这9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和环境保护税,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考试的重点,占到75分左右的分值。
 
  1.题型
 
  单选40题60分(四选一,每题1.5分)
 
  多选20题40分(五选多,错选无分,每个选项0.5分,每题2分)
 
  计算2大题16分(每题4小问,每问2分)
 
  综合2大题24分(每题6小问,每问2分)
 
  合计80题140分
 
  2.答题要求:
 
  (1)单项选择题:四选一,相对简单。
 
  (2)多项选择题:五选二~四项,设计的考点较多,多选、错选不得分,少选得分(每个选项0.5分),这类题型得分较难。
 
  (3)计算题:单一税种。
 
  (4)综合题:知识点多,分步骤设问,综合性强。
 
  3.考试特点:
 
  (1)综合考核,要点突出。
 
  教材分为9章,试题中最多一章考50分以上(如增值税),最少一章考6分左右。
 
  (2)考核细致,特别是单选题、多选题,非常深入、琐碎;不同于CPA税法的思路。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应用与操作,考试涉及基础理论、税法政策、操作运用三大部分内容。
 
  (4)计算题、综合题的政策运用比较灵活;新增和变化内容要高度重视。
 
  二、税务师考试答题技巧
 
  应对全选择题的题目类型,并且多项选择题少选按照选项得分的状况,建议同学们“稳中求胜”,如果有不确定的选项可以暂且搁置,战略放弃可以得到更为理想的分数。
 
2021年税务师考试复习备考经验分享!
 
  三、税务师考试重要考点
 
  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1)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
 
  (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1)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2)目的: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2)作用: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效力: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1)含义: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2)目的: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增值税的特殊事项
 
  满足应税条件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3)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4)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
 
  增值税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不同县市)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8.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关于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讲解我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同学们可能对于税务师考试也还有这一些疑问小编在这里就不一一为同学们进行解答了,大家可以直接到我们高顿税务师官网去向我们的专业老师进行提问哦!